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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这在全国是独一份

    信息发布者:zst376132933
    2017-01-12 16:03:43    来源:齐鲁晚报   转载

    齐鲁晚报讯 立足于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山东省于2014年向国务院上报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获批之后成为了全国唯一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省份。不用看银行脸色、不用借高息贷款,只需提交申请,便能及时得到合作社的互助金,这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模式正在山东各地快速发展。

    “向合作社提出资金申请后,很快我就拿到了5万元互助金。”山东青州市高柳镇村民陈承恩介绍,他今年准备扩建两个大棚,但手头缺资金,向所在的青州市家家富果蔬专业合作社提出需求后,经过审核,合作社很快发放了互助金。

    家家富果蔬专业合作社自2015年6月获批开展信用互助试点业务以来,到今年6月份累计发生信用互助业务126笔,互助金额369.59万元,平均利率7.8%;目前互助金到期已收回35笔,金额102万元,未发生一笔逾期业务,有效缓解了部分社员融资难题。

    2015年初,山东成为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试点省份。坚持社员制、封闭性、不吸储放贷等原则,合作社通过社员内部资金筹集满足内部社员的金融需求。“社员有需要资金时,我们根据其他社员此前备案的可出资额统筹安排,成员内部之间通过托管银行账户直接转账。”家家富果蔬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李庆凯说。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两个重要原则是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用社员自己的钱来解决社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山东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介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是在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之内设立社员自助型的资金互助组织,解决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供求不足的矛盾。

    山东的试点对单个社员存放、使用互助金额度以及使用互助金期限等都做了规定,这些规定都力求保证合作金融运作符合小额、分散、有效控制风险的要求。

    目前山东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正在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6月末,全省共有73个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县(市、区)的16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参与社员(包括法人社员)超过1.3万人。全省已累计发生互助业务981笔,互助金额3308.8万元,平均每笔3.4万元。

    为保证资金安全,试点还引入托管银行制度,确定了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信联社为合作托管银行,由托管银行履行账户开立、资金存放、支付结算等托管职能,开展业务指导、辅助监管等综合服务。这两家合作托管银行机构针对合作社特点,积极开发金融产品,加大对信用互助的外源融资支持。

    下一步,在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方面,山东将以“增量、扩面、提质”为主线,合理规划试点合作社数量,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覆盖面,稳步扩大信用互助业务量,努力提升试点的广泛性、规范性、普惠性。着力培育试点示范社,循序渐进、梯次推进,成熟一批、发展一批,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优化托管银行服务,增强其风险管控作用,加大对试点合作社和社员信贷支持力度,满足长期、大额和季节性的用款需求。在试点推广的基础上,力争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运行规范、监管有力、成效明显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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